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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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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中的政治经济学

    提交: 2009-12-09, 20:40:07 由 袁剑
           贴一篇多年前的老文章,原刊于价值杂志,南方周末的编辑们觉得不错,作为配发的一篇评论,发在他们最近关于拆迁的一个专题之中。
        很久没有贴文章,谢谢大家关心,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多写点东西。                 


               土地中的政治经济学
           南京市邓府巷的翁彪可能是近年来中国如火如荼的城市拆迁中最有名的人物了,然而,他的地位看来马上就要被来自中国上海的杨孙勤所取代。2003 年8月,残疾人翁彪以自焚的方式抗议拆迁。但仅仅过了一年多之后,2005年1月,上海某住宅拆迁公司的副总经理杨孙勤伙同另外两位员工,为了达到逼人搬 迁的目的,不惜纵火烧死两位老人。从自杀到杀人,拆迁事件中骇人听闻的程度显然已经上升到了一个新层次。
          对于当代人在利益面前可能表现出的兽性,是丝毫也用不着怀疑的,但在越来越频繁的拆迁案件中越来越野蛮的性质则暗示着我们,土地问题可能正在上升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问题。换句话说,我们可能正在逼近另外一场“土地革命”的门槛。
           中国土地问题之所以表现得越来越尖锐,乃是因为这样一个背景,即随着城市化以及由此而来的工商业的扩展,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并开始迅猛升值。在城 市中生活的人们这两年已经明显察觉到,他们财富的多寡与占有土地的多寡(对大多数人而言则主要表现为房产)的相关程度急剧提高。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与富 人一点也不沾边的体制内干部阶层,仅仅经过一次房改,其身家就立即殷实了不少。而那些由于多占了几套住房的特权分子,更是由于城市房地产价格的飞涨,在短 时间内就变成了富人。望着与自己的收入越来越拉开距离的房价,那些无缘在体制内分得一杯羹的人们的一个突出感觉,就是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穷了。土地和房 产,这几年就像魔方一样,在暗中主宰着中国的财富分配。如此这样,对土地资源的争夺就成为中国财富分配中最需要关注的博弈之一。而这场争夺的结果,很可能 决定中国未来的财富分配格局,拔高一点说,它甚至会影响中国未来几十年的发展方向。
          当今中国的土地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城市中,表现为强势利益集团对城市弱势阶层在土地上的转移;另一方面则表现在城市对农民土地的转移。
          城市中的土地掠夺问题,这两年经常成为新闻媒体上的热点,公众已经相当熟悉。南京的翁彪案及上海的杨孙勤案皆属此类。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中国城市房地产拆迁暴力事件频发呢?
           虽然中国土地法规定,居民并不是土地的法定拥有者,但这并不能否认居民是土地真正拥有者这一事实。这就是说,城市中的拆迁问题理应是被拆迁者与 土地需求方的一个市场交换过程,即需求方与土地实际拥有者按照自愿交易的原则的一个谈判过程。然而,在中国的城市拆迁过程中,却出现了一个无关的第三者 ——地方政府。这样,中国的城市拆迁问题实际上就变成了地方政府与居民之间的谈判。按理说,只要政府愿意按照市场原则来进行谈判,同样可以与居民之间达成 双方都满意的市场价格,从而顺利成交,不至于把拆迁搞得那么充满暴力色彩。然而,绝大部分情况是,地方政府并不是土地的真正买者,它充其量只是一个中间 商,用通俗的话来说是一个“提篮子”的角色。将土地从居民那里拿来之后,地方政府要么亲自拍卖,要么通过地方政府拥有的地产公司转手土地,其中差价经常以 倍数计。面对如此巨大的利益,难怪地方政府出现罕见的拆迁冲动了,以至于有人说,这几年,土地已经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说的就是同样的道理。事实 上,这个现象并非近几年才开始显现,早在90年代初期,土地就已经成为一些沿海城市以及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的重要财政来源了。只不过,那个时候许多内地城 市的土地没有升值,所以无法享受这种第二财政。政府既然成了商人,那么,它一方面拼命压低(在买土地的过程中),另一方面又拼命抬高土地价格(在卖土地的 过程中),这成为一个非常符合“经济人理性”的选择。不幸的是,这违反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一条重要的准则,那就是政府不能成为具有经纪性的商人。
           政府为什么不能成为商人?或者换一个中国式的问法:政府为什么不能下海?因为一旦政府“下海”,成为市场交易中的一方,它就很难再坚守自己裁判 的立场。此其一。运动员不能当裁判员,是中国几乎人人会说的一句话,而我们的各级政府更是天天将市场经济标榜在嘴边。但一遇到利益,这些类似的市场原则就 被当作陈腐的教条而抛之脑后,吃相就变得非常难看。这种情形说轻一点是所谓与民争利,说重一些就叫做不务正业了。
          市场经济是平等权利 主体之间的经济。政府一旦下海,市场交换中的平等性就会立即化为乌有。自愿的交易往往就变做了权力的强制。这是政府不能下海的原因之二。政府是什么?政府 是拥有合法强制力量的主权者,是拥有丰富行政资源的执法者。政府一旦下海成为商人,利之所在,就难免不会使用手中的各种强制力量强取之。这一点,在中国的 拆迁问题上已经表现得非常清楚。在中国的拆迁中,动辄就是公检法一起上,其中的强制意味一望便知,哪里还有半点平等交易的气味。就我们所见,中国城市的拆 迁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场标准的财富转移,一场权力对权利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强势利益集团的行政权力面对着被拆迁者毫无保障的权利,其结果要么是后者的屈 服,要么是像翁彪一样玉石俱焚的抗议。
          不过,城市拆迁中的问题不过是中国土地问题的一小部分,规模更大因而也就具有更加深远的历史后果的土地问题,是城市对农村土地的转移。
           中国农民世世代代耕种在土地上,到头来却只弄到个土地的“集体所有”权,而这种所谓的集体所有权在中国的征地法规面前也是不堪一击。只要是政府 批准的,不管是建大学城,还是建工厂,抑或是别的什么商业用途,农民的地就可以廉价征过来。将农民的地按农业用途作价补偿给农民(所谓青苗费之类),然后 转换成工商业用地高价出售,其中差价何止以几倍计?中国国土资源部的一项调查说,在浙江省上虞市,“2000年土地出让收入为2.19亿元,其中征地补偿 费只有591万元,仅占卖地进账的2.7%。”一个被广泛引用的数据称,仅此一项,近三年来地方政府就从农民手中取得9300亿元。而我本人看到的数据 是,近20年以来,农民承包地被征用的数量达到9800亩,如果以每亩地农民被转移财富10万元计(我不知道这个估价是否接近准确),那么近20年来,农 民光通过土地征用被转移的财富就接近10万亿。这个数字远远超过改革前23年通过“剪刀差”从农民那里转移的8000亿。足见要素转移与商品转移之间完全 不可同日而语的财富效应。而这些土地收益几乎全部流入了中国农民完全无权享受的城市基础建设之中。不过,中国农民的损失不是用静态的数字就可以衡量的,因 为这实际上是关闭了中国农民进入现代化的大门。
          中国正在迅速创造的又一个世界第一是基尼系数,而这个差距首先就表现在城乡的贫富差距。如果我们对农民在土地问题上所遭受的事件听之任之,其后果是相当令人恐惧的。也正是从这个意义而言,我们说,土地问题将型构中国的未来社会结构,决定中国未来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