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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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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誓不入股市为哪般

    提交: 2012-12-05, 15:54:00

    集资诈骗更像是道德审判,而非基于对金融业了解基础上的罪名。

    一对温州兄妹王光林与王彩平,因集资诈骗罪被起诉。8月29日,温州市中院一审判决罪名成立,王光林获刑11年。王光林不服,提出上诉。7月17日,王光林之妹王彩平以集资诈骗罪二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为炒作期货黄金等,王光林自己破产,还欠了三位放贷人部计2000余万元的借款。

    律师认为集资诈骗罪不成立,因为没有转移财产,没有虚构借款用途,借款后没有挥霍,不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完全不符合集资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按照浙江省高院等部门《关于当前办理集资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第二条规定:“为生产经营所需,以承诺还本分红或者付息的方法,向相对固定的人员(一定范围内的人员如职工、亲友等)筹集资金,主要用于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亏损或者资金周转困难而未能及时兑付本息引发纠纷的,应当作为民间借贷纠纷处理。”

    纵观王光林兄妹案件,金融生态恶劣、投资对金融不理解、缺乏信用风险控制体系是主因。

    金融危机后政府推出刺激政策,温州等地高利贷民间泛滥,推动资产品价格大幅上升,投资者急于获得快钱,而投资者满足于高利贷收益,将风险置之脑后。王光林的亲友介绍,最初借款基本都是主动送上门,借给王光林钱的人大多都知道之前王光林在炒期货,当时不管你投资什么只要利息高、按时还,都没关系。这些话可以从其他地区的高利贷用途得到印证,市场经济圣地,谁都知道从事实体企业的收益,高利贷的来源只能是房地产等资产品价格上升。事实上,吴英在从事实体失利后,一度也把眼光盯住了资产品市场。

    盲人骑瞎马,形容的是极度风险。王光林就是如此,从未接触过期货的人,以高利贷在他人的指导下从事高风险的期货交易,这样的人不破产才奇怪。近两年的期货市场上下起伏,连高手都不轻易出手,大型企业套保都亏损累累,不要说新手以不健康的高利贷入市,必然是血本无归。王光林进入市场之时,就决定了日后的命运。

    此时,如果有投资者评级体制,按照信用风险评级,金融风险就会成为公开信息。问题在于,中国的民间借贷市场从未形成这样的风险评级机制,也未形成信用公开机制,甚至连温州下决心金改后建立的借贷登记中心,也没有把信用评级视作最重要的基础工程。于是,民间借贷就变成大家在一起胡乱碰撞的盲人骑瞎马游戏,如果碰巧投资成功那么万事皆休,所谓的集资诈骗也就抛到了九宵云外。如果不幸投资失败(绝大部分如此),那么一场口舌之争在所难免,要论证当初是不是有意欺诈,要论证投资者是否了解风险,何其难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