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中华股评网

25889 条 (25889 未读) 共 37

名人博客 名人博客
经济学人 经济学人
民间高手 民间高手
总裁博客 总裁博客
机构博客 机构博客
 « 

袁岳

  • 固定链接 '今日感慨:法学更要有方法论'

    今日感慨:法学更要有方法论

    提交: 2013-12-07, 19:19:31 由 袁岳

        出席朱维究教授的70华诞很高兴。从1986年我们在研讨会上相识,我与朱老师相交27年,可以说是亦师亦友,师者得其学识,友者补其欠缺。我们之间是可以坦诚相见的忘年交,这是我的幸运,也是我的开心。今天参加这个庆祝活动,尤其是在中国法方面更多了解朱老师的探索,对我来说很有教益。

          

        很多老师看我是做研究咨询公司的,可能对与法学的联系还不够明白是怎么一回事情。我个人一直认为,法学是离真正的科学最远的一个学科,问题就在于它有比较多的注释、比较多的模仿、比较多的权力意志与比较多的就书到书的推演,但比较少数据、实证信息、事实分析、基于本地社会证据的推论。1988年我写作《民意及其在法律中的体现》一文的时候,就注意到我们的法律精神是很难在社会人群中得到验证的,太不普通了。我在司法部为领导写作报告的时候,每看到其他人不容置疑地随手写“广大群众一致认为”就觉得深深的怀疑,我们哪来的这样的自然代表权?事实上我们的法学研究中类似的先验逻辑恰恰是前提。朱维究老师提出的新管理论,强调管理就是服务,我非常同意。但是服务是要重视服务对象的,是要倾听服务对象的,在乎服务对象的意志转化为服务标准的,那么我们有适当的和足够的方法去倾听与验证这一点么?应该是没有的。如果对服务对象的意志是不在乎的,那么就很容易把管理就是服务的说法变成意识形态化的口号,而不是真实的操作。

          

        在本质上,我们的法律与法学中,精英意识是一种主导,这种精英无论是政治精英或者学术精英,朱老师所在的行政法领域,也有把行政法是看成规范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还是看成制约行政权力的不同主张。但是我觉得真正的行政法应当是保障管理者与管理对象之间有博弈空间与博弈规则的。因此哈佛法学院才会那么重视谈判学的研究与谈判能力的教学,我自己过去学诉讼法,认识到程序正义不只是程序意义还有程序技能。而今天我们的法学研究与教学中,徒有太多宏观话语,而缺少实证与实操的部分,因此法律的质量不只在民众掌握的层面有困难,在大学生学习的层面都有困难,而我们的法学家的研究,认识而言,有科学价值的、可验证的、可追踪的成果太少。行政法为权力注解的价值多,而为社会真正立公平的价值不足。